人防工程內部敷設人防設備和設施的電力線路應滿足設計、施工規范要求。值得一提的是地下人防工程內部無論明敷、暗敷的管材均宜采用鋼管,而非其它類型管材。穿越圍護結構、防護密閉隔墻、密閉隔墻的電氣管線及預留備用管線鋼管,應進行防護密閉或密閉處理,管材應選用熱鍍鋼管。
 
進出人防地下室的電氣線路,為防核爆沖擊波,室外應一律采用埋地電纜敷設經防爆波電纜井引入,并應預留備用穿線管。不允許架空敷設。從低壓配電室至每個防護單元的戰時配電回路,應各自獨立,以防止戰時一個防護單元被破壞而影響其它防護單元的正常供電。當穿越其它防護單元時,在穿越的防護單元內應有防護措施。
 
進、出防空地下室人防設備的動力、照明線路應采用電纜或護套線。電纜和電線應采用銅芯電纜和電線。穿過外墻、臨空墻、防護密閉隔墻的各種電纜管線和預留備用管,應進行防護密閉或密閉處理,選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.5mm的熱鍍鋅鋼管。當防空地下室內人防設備的電纜或導線數量較多,且有集中敷設時,可采用電纜橋架敷設的方式。但電纜橋架不得直接穿過臨空墻、防護密閉隔墻,當必須通過時應改為穿管敷設,并應符合防護密閉要求。
 
各類母線槽不得直接穿過臨空墻、防護密閉隔墻、密閉隔墻,當必須通過時,需采用防護密閉母線,并應符合防護密閉要求。由室外地下進、出防空地下室的人防設備的強電或弱電線路,應分別設置強電或弱電防爆波電纜井,防爆波電纜井宜設置在緊靠外墻外側。從低壓配電室、電站控制室至每個防護單元的戰時配電回路應各自獨立。戰時內部電源配電回路的電纜穿過其它防護單元或非防護區時,在防護單元或非防護區內,應采用與受電端防護單元等級相一致的防護措施。